中选会:明天至九合一投票日不得公布民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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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台湾九合一选举将在本月24日举行,中选会发言人陈朝建今天(13日)受访表示,根据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53条规定,投票前10日,即自14日凌晨零时起,不得以任何方式发布候选人或选举民调。换句话说,今天13日是各家网路媒体发布民调的最后一天。若违反上述选罢法的规定,将处以50万(新台币,下同,约2万新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锾。

据台湾《自由时报》报道,中选会指出,根据选罢法规定,这次选举自14日凌晨零时起至24日投票时截止前,不得发布任何民调资料。选罢法第53条规定,政党及任何人自选举公告发布及罢免案成立宣告日起至投票日10日前,任何有关候选人、被罢免人或选举、罢免民意调查资料的发布,需载明负责调查单位及主持人、办理时间、抽样方式、母体数、样本数及误差值、经费来源。

同时,政党及任何人于投票日前10日起至投票时间截止前,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发布有关候选人、被罢免人或选举、罢免的民调资料,也不得加以报道、散布、评论或引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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