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猪瘟条款通过 违法入境肉品最高罚百万台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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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猪瘟疫情严重,台湾政府全力防堵沦陷,立法院今天(30日)三读通过《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修正案,未来旅客或服务于车、船、航空器人员,携带动物产品,未依规定申请检疫,提高罚锾,最重可罚100万元(新台币,下同,约4万新元)。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农委会在提案说明中指出,台湾虽非疫区,但若疫情传入境内,将对畜牧业造成巨大冲击和损失,尤其非洲猪瘟无疫苗或药物可防治,只能采取扑杀,政府正全力防范猪瘟自境外传入。全案昨天才通过初审,今天三读。

根据新修正的条文,未来旅客或服务于车、船、航空器人员,携带动物产品,未依规定申请检疫,原本处3000元以上1万5000元以下的罚锾,提高到1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此外,立院也通过两项附带决议,要求行政部门包括农委会、财政部关务署、交通部、海洋会,各司其职进行防杜措施。为提升防检疫效果、落实境外阻绝,农委会应负起疫情防杜成败之责,并立即汇整相关防疫措施公布官方网站,强化宣导与查缉,善用公益广告以为有利之宣导,并将办理情形送经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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