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学生被指发布驻日代表处假消息 法院认为举证不足裁定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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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台湾联合新闻网报道,台湾南投地院就日本关西机场假讯息事件,裁定不罚贴文的游姓大学生。台湾刑事局今天(15日)说,尊重法院判决,侦九队仅是查证贴文者身分和搜集资料,就把案件函送给具管辖权的南投县警局查处。

台湾南投地方法院公布裁定书显示,警方查出户籍在南投县埔里镇的游姓大学生,今年9月6日在日本大阪关西机场透过网路连接评论平台PTT,以帐号GuRuGuRu在日本旅游板发文,散布燕子台风肆虐关西机场时,搭乘中国大陆提供的专车前往大阪,并联络台北驻日经济文化代表处,询问是否可提供住宿及交通协助,却得到代表处不耐烦回应的谣言。

裁定书内容指出,警方未提出任何听闻者因谣言产生畏惧或恐慌等负面心理,难认定游姓大学生行为影响公共安宁,不符“足以影响公共之安宁者”要件,举证不足,裁定不罚。

刑事局侦九大队大队长林建隆今天受访时说,尊重法院判决,依据社会秩序维护法第33条规定,违反社维法案件,是由行为地或行为人住所、居所或所在地的地方法院或警察机关管辖。

他表示,案件发生后,因属社会瞩目事件,刑事局依权责,查证贴文者真实身分外和相关网路贴文等资料,经汇整后,依违反社维法函送给南投县警察局查处;刑事局未约谈行为人,是交由行为人所在地的警局进行约谈,并由当地警局函送法院。

他指出,刑事局搜集资料后,认定为不实讯息,且可能影响公共安宁秩序,才会依违反社维法,把案件函送给南投县警察局查处,刑事局并无管辖权。

林建隆说,依法院裁定书内容,认定确实为谣言,但当事人贴文不会造成国内民众或当时在关西机场内民众有恐惧、恐慌等状况,以不足以影响公共安宁,裁定不罚。

他重申,尊重法院判决;至于警方未于时限内提抗告,这部分则交由当地警局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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