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管中闵身兼多职 台监院下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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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校长管中闵在政务官任内匿名替周刊定期撰稿,台湾监察院认定违法兼职而予以弹劾,监院下月出炉的调查报告中,将详细列出其兼职情况。据了解,管中闵的兼职可说是五花八门,粗估他在台大担任教授期间,本职年薪约200万元(新台币,下同)、平均兼职年收入也达200万元,年收入约400万元,令人称羨。

据《自由时报》消息,管中闵被陆续揭露的兼职,包括在《壹周刊》匿名写评论、政大、中山、中央及暨南大学等校兼任讲座教授等。另在台经院也有兼职,台经院一年支付他约40、50万元,但他并未向台大报备。

管中闵去年在台大校长遴选争议中,爆出曾在中国大陆厦门大学兼职,监院原本是调查台大校长管中闵赴大陆兼职案,但从他的报税资料,却发现他有更多兼职。其中,管中闵在政务官期间于《壹周刊》固定领薪撰写社论,获取每月约5万元、每年约65万元固定稿费报酬,前天已遭监察院弹劾。

监察院最快下月公布管中闵兼职的调查报告,不过,有些兼职都已超过10年追溯期,有些则是管任职于台大教授期间,未有行政职,因此无法依照《公务人员服务法》处理。

据了解,管中闵在中研院经济所长、研究员任内,于政大、中山、中央及暨南大学等四校兼任讲座教授,并支领薪水,光是政大每年平均支付管约24万元。但仅有中山大学的兼职,管中闵事先呈报中研院核准,其余三校并未报备。

另据报道,管中闵从2009年开始,在担任政务委员、国发会主委前后,有长达近10年的时间,一直与国泰金有产学合作计划,却只有第一年报给台大签核,之后从政务官回任台大后,双方又恢复合作关系,也未向校方报备。管中闵从国泰金一年最多拿到近200万元,但此部分仅违反台大校内规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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