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行政院:中央机关原则全面禁止陆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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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行政院成立的行政院资通安全处(简称资安处)1月底即将提出陆资产品《处理原则》,行政院发言人KolasYotaka(谷辣斯·尤达卡)表示,国家安全毫无灰色地带可言,资安处长简宏伟也说,处理原则就是原则“全面禁止”,例外许可。

据中时电子报消息,Kolas说,资安处即将在1月底发布的《处理原则》,是指中央各机关使用陆资产品的处理原则,也就是是中央政府各机关採取相关的软体、实体资讯系统相关规范;事实上,2008年工程会就有发函提示,政府各机关要在招标文件明定禁止厂商提供中国大陆地区产制品,以及派遣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提供售后服务,技术指导。2012年工程会又再度发函,提醒相关机关,这次政院认为国家安全相当重要,就由资安处草拟处理原则,不排除3月提出厂商名单,协助中央政府各机关清楚理解那些厂牌的公司不适合进行採购。

针对外界质疑是不是要防止大陆企业进入台湾,Kolas说,这不是政府的原意,但因国家安全是毫无灰色地带可言,政院也提醒中央各部会、各机关在採购相关设备及软硬体、资通设备时,必需考量国安及政府资安的问题。

简宏伟说,《处理原则》原则上是全面禁止,最主要是风险考量,有些产器需要做一些测试,但有些特殊情况例外时,必需经过登记报准,才会做例外处理。

对于例外产品,他表示,有些设备属于精密的,只有陆资所生产时,如果非用不可,则处理原则会提到,必需做登记报准,同时也不可以连结到敏感的网络、核心的网络,以便做好风险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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