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瑜访中国大陆 陆委会主委:若只是一般经济交流就没问题

字体大小:

对于有消息指高雄市长韩国瑜3月访问中国大陆时不准签任何协议,陆委会主委陈明通今天(15日)解释,只是对韩国瑜不了解的地方做一些说明,毕竟根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签协议等涉及公权力的事情属于中央职权,要受到立法院监督,如果只是一般的经济交流或买卖契约就没有问题。

据台湾《自由时报》报道,陈明通指出,中央跟地方其实是一体的,上次他去高雄就跟韩国瑜谈得很好,对于韩国瑜不了解的地方,例如陆资买房有所谓“五四三条款”,也都特别跟韩国瑜提醒、说明。

陈明通说,这次韩国瑜要去对岸做一些交流,当然还是要针对他不了解的地方做一些说明,签协议等涉及公权力、中央职权的事情,其实在《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里面,都是要立法院通过法律并授权、指定陆委会为相关机关后,才能跟对岸签署,而且如果协议本身涉及到人民的权利义务,还要经过立法院审查,不过如果只是一般的经济交流、买卖契约,不涉及公权力,那就没有问题。

对于媒体询问这是否是在“警告”韩国瑜,陈明通仅笑答“不建议这样解读”。

LIKE我们的官方脸书网页以获取更多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