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机构改革:严禁违规突击进人和提拔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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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厦门市出台机构改革方案,机构改革工作稳步展开。为严明纪律,确保机构改革顺利实施,厦门市委反腐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重申机构改革“六个严守”纪律要求。

据中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通知要求严守机构改革过程中各项纪律要求。

通知要求各单位部门严守政治纪律,坚决按照各层级部署,摒弃狭隘的部门利益观,不折不扣抓落实。通知中也严禁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搞变通、打折扣、拖延改革。严守组织纪律,指出改革方案必须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后方可实施,重大改革事项要及时报告。

通知中也明文严禁擅自行动,一哄而起,要求严守机构编制纪律,严禁借改革之机擅自提高机构规格,或调整和增设内设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严禁在编制数据上弄虚作假;严禁违规干预下级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

通知要求各单位严守干部人事纪律,严禁违规突击进人、提拔和调整交流干部、突击评定专业技术职称;涉及机构改革的单位、部门要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严格依法依规管理和处置资金和资产,对机构改革及部门“三定”方案等有关工作,严格按照保密规定,不得传播小道消息。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政治机关定位,牢牢抓住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督促各级党委职能部门、政府职能部门党组(党委、党工委)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坚决落实改革任务,确保机构职能等按要求及时调整到位。把推进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落实落细作为检验党性强不强、“四个意识”牢不牢的重要实践。

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把加强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及时发现改革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违规违纪的,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对失职失责、敷衍塞责的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严肃问责,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以严肃的监督执纪问责确保改革顺利推进,为深化机构改革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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