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郑:修订《逃犯条例》不应视为碍港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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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首林郑月娥今早出席一个经济论坛时表示,政府提出修订《逃犯条例》保障人权,不应被视为阻碍香港营商环境或自由的措施,但政府有义务释除社会关注。她重申,香港不应成为逃犯或罪犯的避难所。

据《明报》消息,林郑月娥早前接受彭博社专访时称,修订《逃犯条例》由港府提出,将之与香港高度自治拉上关系是错误,也不应视为中央干预。

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会长吴宏斌昨天表示,保安局长李家超答应会考虑剔除“十条、八条”与商界有关罪行。对此,李家超今早澄清,目前未有最终决定,与不同界別交换意见时,可能有不同解读和演绎,甚至有揣测的想法,均属正常。

李家超强调,考虑任何正反意见时,必须确保《逃犯条例》中使用多年且行之有效的地方得以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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