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原董事长王永生被公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读者》原董事长王永生被指家庭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部分特别巨大,不能说明来源。(互联网)
《读者》原董事长王永生被指家庭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部分特别巨大,不能说明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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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王永生日前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一案,由甘肃省当地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据澎湃新闻报道,根据检察院起诉书指控:王永生1996年至2017年利用其担任临洮县县委副书记(挂职),陇西县县长、县委书记,定西市副市长,甘肃省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总经理,甘肃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读者出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其家庭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部分特别巨大,不能说明来源。

王永生2012年在担任甘肃省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在购买房产用于建设互联网数据中心(IDC)机房过程中滥用职权,造成国有企业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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