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检方对孟宏伟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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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今天(10日)发布消息,公安部原中共党委委员、副部长,中国海警局原局长孟宏伟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

近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已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孟宏伟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孟宏伟,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孟宏伟利用担任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中国海警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国最高检今年4月24日发布消息,透露孟宏伟涉嫌受贿一案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并以涉嫌受贿罪对孟宏伟作出逮捕决定。

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的信息显示,孟宏伟于去年10月7日被通报接受调查,并在今年3月27日被通报“双开”(开除党籍和公职)。孟宏伟落马前长期在中国公安系统任职,早在2004年就出任中国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2013年起,孟宏伟还兼任国家海洋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并担任中国海警局局长。

另据《新京报》报道,2016年11月10日,孟宏伟在国际刑警组织第85届全体大会上高票当选新一任主席,成为国际刑警组织自成立以来的首位中国籍“掌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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