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与葡萄牙签引渡逃犯协定 一年刑期以上可移交

字体大小:

澳门特区公报今天刊登澳门与葡萄牙签定移交逃犯协定的正式文本内容。按照协定,双方可提出移交涉及可被判处一年或以上刑期罪行的在逃人士。

据《星岛日报》报道,协定内设有多项规定,包括葡萄牙有权拒绝移交其国民;澳门有权拒绝移交中国国民及澳门特区永久居民,但不包括澳门永久居民中的葡萄牙国民;政治犯不得移交;若移交违反人道主义精神、属轻微犯罪,又或在缺席审讯下被判刑的在逃人士等,被请求方亦有权拒绝移交。

协定也设定双方各自负责提出和接收移交请求的部门,葡萄牙为总检察长公署,澳门则为检察院。

LIKE我们的官方脸书网页以获取更多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