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出台受灾补助标准:因灾死亡人员家属可获抚恤金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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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中国四川长宁“6·17”地震灾后群众过渡安置和遇难人员家属抚慰工作,迅速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宜宾市长宁“6·17”地震抗震救灾指挥部及时印发了《长宁“6·17”地震受灾群众安置补助及遇难人员家属抚慰金发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据四川在线网站消息,该《标准》将房屋倒塌、房屋受损、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受灾群众和遇难人员家属列为发放对象,明确了紧急转移安置补助、过渡安置期生活救助补助、过渡安置期一次性综合补助、过渡安置期租房补助等四类补助标准,对因灾造成的死亡人员家属,按每人1万元(人民币,约2000新元)标准发放抚慰金。同时,严格执行发放“四程序、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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