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重工原总经理孙波一审获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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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孙波因为受贿和滥用职权罪被一审判处12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80万人民币(15.79万新币,下同)。

据新华社报道,中国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昨天(4日)宣判孙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六个月,并处罚金80万元;以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80万元。对孙波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孙波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孙波案的犯罪事实、证据因涉及中国国家秘密,该案在今年3月底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

经审理,孙波在2006年至2015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与大船集团合作成立公司提供帮助。在2000年10月至2016年初,孙波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64万余。

2009年至2016年,孙波为追求个人业绩,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规定,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目前,孙波收受的赃款赃物已全部查封、扣押在案,其滥用职权涉案钱款已全部追缴。鉴于其如实供述罪行,积极退赃,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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