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律师公会再次敦促设独立调查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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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修订《逃犯条例》风波持续,香港大律师公会继上月21日后,再次敦促香港政府设立独立调查委员会,调查6月12日的警民冲突,以及七月一日民众占领立法会的事件。

据《明报》报道,大律师公会今天(5日)表示,虽然香港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简称监警会)已成立专案组,但大律师公会认为监警会没有、也不能涉足法定独立调查委员会的法定权力及可调查范围。

大律师公会表示,独立调查委员会除了可以调查发生了什么事,还可调查为何发生。同时,在法定独立调查委员会席前提供的所有证据享有绝对特权,提供证据的证人不须因此负任何刑事或民事法律责任。

大律师公会指出,反之监警会的法定调查范围,不能超越针对警方的投诉,或警队的常规或程序。而且,监警会也没有传召证人出席聆讯及提交文件的权力,不能有效保护提供资料者,甚至有可能把这些资料交予警方。

大律师公会强调,现在香港社会需要具公信力、具有司法经验的人主持独立调查委员会来寻找真相,以促使任何在这些事件中违法或失责的人。该公会因此重申,香港政府应设立独立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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