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书记”一审获刑10年 当庭认罪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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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四川省广安市委原副书记严春风以受贿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据中国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报道,该法院8月2日一审公开宣判严春风受贿案,对严春风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人民币,下同,11.96万新币);对严春风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严春风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18年,严春风利用担任四川省宜宾市城市规划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项目纠纷解决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72.9万余元。

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严春风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具有索贿情节,从重处罚。鉴于严春风被调查时主动如实供述办案机关未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构成自首;积极退缴全部赃款赃物,在庭审中认罪认罚,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严春风亲属、媒体记者及社会各界群众60余人旁听了宣判。

另据《北京日报》官方微博长安街知事介绍,有网友于2018年5月在社交平台爆料了“严书记女儿”的妈妈在成都一幼儿园家长群里飞扬跋扈的言辞,引发广泛关注。

5月18日,四川省纪委监委宣布,严春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随后在11月13日严春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长安街知事评论称,“严书记”事件已然成为近年来中国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典型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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