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0年间增4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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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统计局今天(7日)发布报告表示,70年来中国农村经济持续发展,乡村振兴迈出大步。2018年中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617元(人民币,下同,2870新元),扣除物价因素,比1949年实际增长40倍,年均实际增长5.5%。

据中新社报道,当天发布的最新一份“新中国成立70周年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指出,新中国成立初期,乡村就业人员主要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改革开放以来,乡镇工业快速发展,劳动力市场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富余劳动力向第二、三产业转移。

2018年,中国农民工达28836万人,其中,到乡外就业的农民工17266万人。从事第二产业的农民工14158万人;从事第三产业的农民工14562万人。

与此同时,中国农村居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城乡收入差距明显缩小。1949年中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仅为44元。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为商品流通特别是农副产品交换提供了便利条件,农产品价格提高也为农民增收带来实惠。

尤其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加大对社会保障和民生改善的投入力度,农民钱袋子更加殷实,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缩小。报告显示,2018年中国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为2.69,比1956年下降了0.64。

此外,中国在脱贫攻坚方面也取得了举世瞩目成就。按现行农村贫困标准(当年价)衡量,1978年中国农村贫困发生率为97.5%,农村贫困人口7.7亿人。针对大面积农村贫困人口,中国坚持开发式扶贫,把发展作为解决贫困的根本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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