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发文批香港记协的新闻自由“多少罪恶假汝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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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日报》昨晚(5日)发文点名香港记者协会,将记协本月在面簿上转载关于不要求记者采访时带认可的记者证的文章,与协会上个月对《环球时报》记者付国豪被攻击呼吁大陆记者清楚展示记者证做了比较,指责记协健忘“得如此恬不知耻”,协会的新闻自由是“多少罪恶假汝之名”。

记协本月2日转载了一篇由博客甄美玲刊载在新闻网站“众新闻”的文章,内容谈及查证记者身份课题,以及香港与中国大陆处理记者采访的不同之处。

协会也在贴文中引用了文章的结论,写到“不宜动辄捉拿假记者,或要求记者在采访时必须配备认可的记者证等,否则香港没法再享有真正的新闻自由”。

《人民日报》客户端对此在题为《香港记协,得了健忘症?》的文章中称记协引用的上述字句是记协“荒唐论调”,并提醒记协,该协会曾在上个月14日发表声明,“暗示被打是因为没按规矩带证”,并提示来港大陆记者“应该清楚展示其记者证件”。

该报也在文章中贴上了记协对付国豪事件的回应,以及本月2日转载文章的截图。

《人民日报》批评记协的健忘,“暴露了他们言之凿凿的‘新闻自由’,是多么不堪一击。这种‘新闻自由’,同声同气,才配享有;意见相左,无福消受。”

文章还谴责记协提出很多有违职业道德的政治主张,包括要求成立针对警方的独立调查委员会,并以反讽的方式提议设立独立调查委员会,“查查毫不知耻的香港记协,再合适不过”。

《人民日报》客户端的文章全文如下:

香港记协向来藏污纳垢、广受诟病。而这个组织最近的一次表演,更成了大型双标“车祸现场”,惨不忍睹。还记得环球网记者付国豪在机场被囚禁被殴打后,香港记协发声明,暗示被打是因为没按规矩带证,并提示来港内地记者“应该清楚展示其记者证件”。然而,几天前,当香港警察要打击混在极端暴力分子中的假记者,香港记协居然抛出荒唐论调:“不宜动辄捉拿假记者,或要求记者在采访时必须配备认可的记者证”“否则香港没法再享有真正的新闻自由”。

见过健忘的,但从未见过忘得如此恬不知耻的。这样的“健忘”,暴露了他们言之凿凿的“新闻自由”,是多么不堪一击。这种“新闻自由”,同声同气,才配享有;意见相左,无福消受。以“新闻自由”之名,可以自由裁剪真相,随意编造事实,甚至行违法乱纪之事。香港记协的“新闻自由”,多少罪恶假汝之名!

反修例风波以来,一些港记可谓丑态毕露。一味将镜头对准警方,袒护甚至纵容暴力,在警方发布会不断插话阻挠,甚至恶语诅咒特首,毫无节操可言。对此,香港记协不但无视反而助纣为虐,成了小丑护身符,可见,这个组织都网罗了一些什么样的人。

两个多月来,面对严正执法的警方,香港记协醉翁之意不在酒,提出很多有违职业道德的政治主张,包括要求成立针对警方的所谓独立调查委员会。我看,成立一个独立调查委员会,查查毫不知耻的香港记协,再合适不过。

香港记协转载的文章全文如下:

8月11日晚上,在“反修例”示威者占据铜锣湾道路期间,有示威者打扮的黑衣人制服另一些示威者,惹来在场记者质疑,大声查问:“你是示威者?还是警察?是否便衣探员?有没有(警员)委任证?”该名黑衣人反问:“你有无记者证?”记者立即出示记者证,并表明来自哪家新闻机构。

以上的一幕,令人印象深刻,但其实自6月初以来,类似情况不时发生,更有记者在示威现场被警员质疑记者证是假的。本文循新闻自由理念、法律保障和限制等,以问答方式解说一些疑问,包括:谁是记者?配备记者证是否必须?有否“合法采访”和“非法采访”的区分?

本文提出,当“假记者”、“记者证是假的,或很容易领取的”、“非法采访”等质疑在市民大众之间广泛传播,这将给予警方和当局借口,硬性规定由政府核实记者身份,并签发记者证。一旦实施这些限制,香港的采访自由及新闻自由将消失殆尽。

问:谁是记者?记者有没有真、假之分?

答:在真正享有新闻自由的地方,任何人都可以当记者,包括一个人开辧一份报章,由自己出任记者,并采访和报道新闻,执政当局并不阻挠。在香港,开办报刊不需经过政府批准和领取牌照,只需填妥注册表格,缴交一千多元,便完成登记手续,详情见:《本地报刊注册条例》第7及18条;以及《报刊注册及发行规例》。香港有各式各样的报刊,一些是公开发售,一些是免费派发;亦有大学学生会的报刊,以及大学生的实习报章等。

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和智能手机的广泛使用,香港跟很多地方都涌现大量网络媒体和自媒体(WeMedia),人人可以自由开办网媒,港府至今未硬性规定网媒须办理报刊注册手续。自六月初以来,不少网媒和自媒体全力报道“反修例”运动的消息,而香港受众对它们的热捧,远超传统报刊。

至于记者编辑等职位,香港政府亦未订明入职要求或施加任何限制。采编人员是由新闻机构自行招请,通常是全职,也有兼职,个别人士也可当自由工作者(freelancers),把稿件或相片出售予新闻机构。此外,也有一些不受薪记者,例如大学的学生报记者和实习报章记者。近30年,有些报章或机构亦不时举办活动,让中小学生当校园记者或小记者。

有些网媒设有全职记者和编辑。几年前,网媒刚兴起时,香港政府拒绝承认它们,网媒记者甚至没法进入选举特首的会场采访。几经争取后,政府新闻处于2017年底终于让步,承认一些网媒,并容许它们的记者采访政府记者会等,但这些网媒要符合多项条件,包括需办理报刊注册手续。近年,还出现“公民记者”(citizen journalists),这是指个别民众自发地进行采访活动,他们与传统记者不同,不隶属于任何新闻机构、且大多不收取报酬,一般使用手机摄录新闻事件。
 
因此,记者只不过是一种通称。到底需从事多少采访报道,采访哪类新闻,才算得上是记者,并没有准则。在法律上,亦没有真、假记者之分;但假冒某一家新闻机构的记者,或者以采访为名、诈骗为实,则可能触犯刑事罪行,这要视乎具体手段和目的。不过,要成为“香港记者协会”(“记协”)正式会员,主要收入须来自新闻工作或新闻教育工作。

问:在香港采访时,是否需要配备记者证?

答:在香港采访新闻,记者证不是必须的。平日而言,印制名片派发便可以。人家是否接受访问,不取决记者能否出示记者证。然而,在一些场合,配带记者证,可免却向陌生人或执法人员解释自己是记者。为方便外出采访,香港的新闻机构一般会替旗下的记者印制名片及记者证,但如果机构规模较细或不甚知名,记者证也未必能发挥功用。“记协”是新闻工作者的行业工会,它发出的记者证在本地的认受性颇高,但只限“正式会员”申请,并需通过执委会批核。如要到外地采访,香港记者也可预先透过“记协”向“国际记者联会”申请国际记者证。
 
事实上,沿用多年的《警察通例》只提及,警方在新闻现场如需识别记者身份,是根据新闻机构发出的证件、“记协”和摄影记者协会发出的会员证,但未有规定必须持有记者证。至于近期的警方每日记者会,起初处理较宽松,不查记者证,又或看看名片,便让记者入场。然而,在示威现场则有所不同,香港记者近月已习惯把记者证挂在胸前,既为方便采访,也变成了一道“护身符”,希望警察在驱散行动时能区分记者和示威者。但一些警察仍指记者阻碍执行职务,或什至质疑记者证是假的。

问:有否“合法采访”与“非法采访”的区分?

答:香港并没有专门法律规范新闻采访,不存在“合法采访”与“非法采访”的区分。然而,个别记者在采访时作出违法行为,则可能负上民事甚至刑事法律责任;一旦触犯刑事罪行被检控,记者不能以上司指使作为免责理由;罪成被判入狱,是记者本人服刑,而非他的上司。

在中国内地则不一样,法律明文规定,当记者要取得官方认可的资格,并领有官方签发的记者证;采访活动亦受到严格规范,一般需取得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否则属“非法采访”。这些规定有违新闻自由理念,并不适用于香港。否则,本地新闻界将受到极大限制,并失去它现有的监察功能。以近期的“反修例”示威为例,绝大部份冲突都发生在公众地方,而香港记者向来都享有在公众地方自由采访的权利,警方不宜以阻碍执法而驱赶记者,否则等同将这些地方划成禁区,亦无异于实施局部戒严或宵禁,会使到市民大众没法知悉示威者和警方当时的行为。

结语

在香港,当记者没有统一的要求,也没有“合法采访”的规范,这是香港跟内地的重大区别,也是香港能享有采访自由和新闻自由的基本条件,但这不意味香港记者并不专业。市民大众能迅速得知真确的新闻资讯,主要靠新闻机构员工的辛勤工作。在未来的日子里,市民大众以至记者们都应加倍警​​惕,不宜动辄捉拿假记者,或要求记者在采访时必须配备认可的记者证等,否则香港没法再享有真正的新闻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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