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昨天(8日)在香港国际机场准备离境前往德国时,因涉嫌违反保释条件而被捕。法官今天确认,保释文件提到的黄之锋获准离港开始日期写错,将原先获准的8日写成12日,经修改成今天后,黄之锋立即获得保释并获准离港。
综合香港01与香港《明报》报道,黄之锋上个月30日被捕后,法庭当时批准他保释,也准许黄之锋昨天离港。
黄之锋昨天后曾透过律师说到,他相信是这起事件是因保释内容手误所导致,待隔天聆讯澄清后便可获释。
黄之锋今早在法庭面控时,裁判官确认保释条件的文件提到黄之锋获准离港的日期,跟他早前申请的日期不符,从原本的9月8日至23日,改成了9月12日至23日。
裁判官现批准黄之锋本月9日至23日离港,前往德国和美国,其他保释条件则不变。
控辩双方在庭上都有因保释条件纪录有误致歉。控方首先道歉,并解释原本文件仅批准黄在9月12日至23日离港,承认文件内容出错,控辩双方均有责任覆核相关保释文件。
辩方则说,黄之峰并非存心违反保释条件。
黄之锋在庭外说,在现在滥捕情况下,对于出现“搞乌龙”的情况并不乐见,并且在未起诉的情况下没收护照,只会使冲突持续及得不偿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