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警获得“爆眼女子”医疗报告

香港警方已通过法庭手令获得早前被射伤眼睛女子的医疗报告。(路透社档案照)
香港警方已通过法庭手令获得早前被射伤眼睛女子的医疗报告。(路透社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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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在8月11日的示威游行中在尖沙嘴警署外被射伤右眼的女子早前曾向香港医管局发律师信,要求勿将她的医疗纪录交给警方。但警方昨日(9日)表示,已通过法庭手令向医管局取得事主的医疗报告,警方正审视相关资料。医管局则称,公立医院会按照既定程序处理索取医疗纪录的申请,但个别个案在未得到病人同意下,则不宜评论。

据《星岛日报》报道,在上周日(8日)铜锣湾冲突中,有警员没有警告的情况下,近距离在铜锣湾站内向出口抛出催泪弹,在记者及行人身边爆开。警察公共关系科高级警司(媒体联络及传讯)江永祥昨天解释,指有人指控警方无原因下使用催泪弹,但其实当时有示威者在站外“由上而下”向警员投掷石头、垃圾桶等杂物,警员须以相应武力驱散及清除威胁,从而制造安全距离,故当时朝示威者离开的方向手掷出一枚催泪弹。

据港警公布,警方上周五使用了22发布袋弹、13发催泪弹、六发橡胶子弹;周日则用了18枚催泪弹、13发橡胶子弹、10发布袋弹及一发海绵弹。上周六则没有使用任何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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