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海外版:香港要尽早立法禁止蒙面示威

两名蒙面示威者在8月31日的示威中调整彼此的面罩与头盔(法新社)
两名蒙面示威者在8月31日的示威中调整彼此的面罩与头盔(法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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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条例》修订风波不绝,三个多月来爆发多场冲突,不少示威者都戴上口罩蒙面,保护自己。

中国官媒《人民日报》海外版18日发表一篇“拒绝蒙面,香港‘要脸’”的文章,指为确保游行示威正常进行,不走上邪路,参考其他国家和城市做法,订立“蒙面法” ,指立法势在必行。

文章指,从三年多前的旺角暴乱以来,特区政府就在研究禁止蒙面游行示威,“这一次,希望特区政府不再犹豫,当断则断,也希望香港社会各界痛定思痛,形成共识。 ”

文章提到,几天前,在淘大商场附近,有蒙面黑衣人因为被市民揭面罩,指“暴徒就是怕见光此前,香港社会要求设立‘禁蒙面法’的呼声越来越高。”

文章称,暴力旷日持久,“暴徒之所以在袭警或打砸公共设施时异常‘勇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蒙面可当‘护身符’,令警方取证更困难,使暴徒施暴时胆子更大,更加肆无忌惮。”

文章指:“蒙不蒙面,当下就是界定合理诉求与暴力行径的一个标准。合法游行示威,提出正常诉求,是可以落落大方,不惧见光的。其实,早有香港市民喊出‘尽快订立禁蒙面法,保障和平集会权利!’蒙面不除,社会信任难以建立。换句话说,暴力之害,不仅在于打砸破坏,也在一定程度上侵蚀了普通市民的合法权利。”

文章指出,法国、德国在内的欧洲十几国早已订立禁蒙面法,前些天美国波特兰市就逮捕了不少穿黑衣戴口罩的极端示威者。香港的游行示威频次在全世界的城市中名列前茅,为确保这类游行示威正常进行,不走上邪路,参考其他国家和城市做法,立法势在必行。这也不涉及限制个人正当的穿戴自由,而是要维护公共安全和他人的游行自由,是遏制街头暴力愈演愈烈之必要的预防举措。

文章最后抢到,“香港不能任由一帮见不得光的人胡来了”,重申应拒绝蒙面,香港“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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