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律政司长:“禁蒙面法”充份考虑人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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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今天(13日)向当地市民保证,“禁蒙面法”充份考虑人权保障,不会损害市民言论与和平集会自由,并称他们仍然可以在不蒙面的情况下,自由参加合法、和平的公众活动。

郑若骅在网志上写到,“禁蒙面法”的主要目的是希望能减少暴力行为,并协助警方调查和执法,尽快令社会恢复治安和安宁。

郑若骅说,“禁蒙面法”规定市民在公众地方被警务人员要求移除口罩或蒙面物品以核实身分,完成后可立即戴回口罩或蒙面物品,所以对市民权利的干扰是极为有限,而且与保障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合法目的相称。

她也说,除了在规例订明的情况下不可以使用蒙面物品外,市民在其他情况下一般仍然可以戴上口罩,日常生活所受的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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