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发布范冰冰名誉权纠纷判决书 要被告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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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昨天(28日)公布影星范冰冰名誉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要求两名被告向范冰冰赔礼道歉。

综合中国新浪网和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发布的消息,该起案件在2017年6月13日立案,裁判日期为2019年7月3日。

在该起案件中,被告在网站上发布了标题为《范冰冰、***众女星被包养绝密照》、《揭18位女星被包养绝密照 范冰冰排第一居然还有***》的文章,在文中配有范冰冰照片及“潜规则”、“私生子”、“被包养”等语言和文字,对原告及家人进行诽谤。

范冰冰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四名被告在人民法院报以书面的形式向范冰冰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人民币,下同,1.93万新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

法院经过审理判决,要求被告王某、范某某在人民法院报上刊登致歉声明向范冰冰赔礼道歉,同时也分别赔偿范冰冰经济损失各5万元,而被告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也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驳回范冰冰的其他诉讼请求。

范冰冰上个月在一起指控网民侮辱与诽谤范冰冰的案件中胜诉。法院裁定陈姓被告必须连续七天发道歉声明,并支付超过16万元人民币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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