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中国国旗 港示威者被判200小时社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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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一名示威者上个月22日在沙田拆下五星旗后,将之涂黑践踏,并先弃置在垃圾车内,后扔进城门河,今天(29日)被法庭判处完成200小时社会服务。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21岁的被告罗敏聪是一名技工,被控一项侮辱国旗罪,在新城市广场及沙田大会堂一带,公开及故意以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的方式侮辱国旗。被告早前表示认罪。

裁判官李志豪说,案件性质严重,不过由于没有量刑指引,并考虑到被告初犯,坦白认罪,有家人支持,报告正面良好,也幸好案情不涉及更严重的焚烧国旗。

感化官建议160小时社服令,裁判官则认为须提高时数以反映罪行严重性,判处200小时社服令。

辩方引述感化官报告称,被告初犯,家人也提供很大的支持,认为他不适合接受感化令,但就适合中等程度的社会服务令,从而被告可回馈社会,增强公民意识。此外,被告现为冷气技工学徒,雇主对他的评价正面,也乐意配合被告的工作安排,迁就其完成社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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