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场监管局督促企业“双十一”网络促销不得先涨后降

北京市场监管局督促企业“双十一”网络促销不得先涨后降。图为一名快递员在分件(档案照)
北京市场监管局督促企业“双十一”网络促销不得先涨后降。图为一名快递员在分件(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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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在五部门联合周五(1日)召开的“双十一”网络促销活动行政指导座谈会上表示,电商平台企业在集中促销活动期间要及时发现并制止虚构原价、先涨后降、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行为,认真履行明码标价义务。

据《新京报》报道,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通信管理局、市邮政管理局,对京东、天猫、美团、聚美优品等10家重点电子商务平台企业进行行政指导,督促企业规范开展“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活动。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重点从平台治理、广告宣传、消保维权、价格管理、产品质量、餐饮管理、保健食品七个方面对电商平台企业提出指导意见。电商平台治理方面,要求平台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在集中促销期间加强资质许可审核,建立登记档案、记录保存有关交易信息,加强网络交易检测、监测,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及时处置违法行为,规范信息披露,促进网络市场信息对称。

在网络广告宣传方面,要求平台企业强化互联网广告管理,全面履行对促销广告的检查核验义务,禁止发布内容不符或证明材料不全的广告,禁止发布处方药、烟草类广告,显著区分付费搜索广告与自然搜索结果。

在价格监管方面,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平台企业在集中促销活动期间,要及时发现并制止虚构原价、先涨后降、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行为,认真履行明码标价义务。

在产品质量监管方面,要求平台企业进一步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管理,健全完善产品质量管控制度和措施,主动开展产品质量检查,不得销售法律法规等禁止销售的产品,建立问题产品处置制度,对有关部门通报、舆情反映的产品质量风险信息,及时有效处置,控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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