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杀23岁浙大毕业生被判死刑 被告上诉被法院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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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一名23岁浙江大学毕业生去年在杭州被人杀害,被告被法庭判处死刑后提出上诉,今天(11日)被法院驳回。

综合新华社和《新京报》报道,遇害的浙大女毕业生谭英(化名)事发前从英国留学归来,去年11月13日在杭州西湖景区莲花峰游玩时失联,后证实被人杀害。24岁的被告熊志城熊志城在案发后欲自杀未果,11月17日被捕,并在今年7月26日在一审被判处死刑,之后提出上诉。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今天以不公开审理的方式,对案件作出二审判决。浙江高院最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处被告人熊志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二审审理查明,熊志城因无力偿还赌博所欠债务产生厌世情绪,2018年11月10日至12日多次到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飞来峰景区游荡并寻找作案对象,11月13日上午10时40分许,熊志城第四次进入飞来峰景区,当日12时许,在莲花峰山顶附近遇见独自游玩的23岁女青年谭某某,即持刀连续捅刺被害人胸腹部数刀,并将其推下悬崖。熊志城后来见谭某某还未死亡,又继续行凶,并持刀强行对其实施猥亵后将其当场杀死。

合议庭进行评议后,经审判委员会讨论认为,熊志城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熊志城还使用暴力猥亵他人,其行为又构成强制猥亵罪,依法应予并罚。熊志城犯罪动机极其卑劣,手段极其凶残,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熊志城及其辩护人要求从轻改判的理由不能成立,不予采纳;出庭检察员、诉讼代理人建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意见,应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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