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终审法院前首席法官:全国人大常委只可在特殊情况就基本法作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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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中国全国人大常委法工委称,香港法院无权判断特区法律是否违宪,香港终审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国能昨天发表声明,表示如果香港法院无权力裁定香港法律与《基本法》不符而无效,将令人感到惊讶及忧虑。

据香港电台报道,李国能指出自从1997年以来,香港法院一直拥有相关权力,同时也完全接受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具有约束力的解释,而人大常委会在1999年及之后的释法,都没有作出其他建议。

李国能强调,全国人大常委只可在特殊情况就《基本法》作出解释,同时应该避免在法庭颁下判决后才作出诠释,否则在观感上,将对香港司法独立带来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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