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12岁男生警署喷漆认罪 成最年轻定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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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一名就读中二的12岁男生涉在警署外墙喷漆,昨天(21日)在法庭认罪,成为反修例运动以来被定罪的最年轻被告。

据香港明报报道,男生涉于10月初用喷漆在港铁太子站和旺角警署外墙喷“死黑警”等字句,昨天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少年法庭承认两项刑事毁坏罪。裁判官将案件押后至下月19日再讯,以待索取福利官和感化官报告,期间男生以原有条件保释。

案情指称,今年10月3日晚7时半,便衣警员目睹蒙面的男生,以黑色喷漆在旺角警署外及太子站D1出口的外墙喷漆,写下辱警字句等。便衣警尾随男生回家,男生第二天早晨7时许出门上学时被拘捕。男生在祖母陪同下录取口供,警诫下承认犯事,表示自己单独行动,深感后悔。

代表男生的当值律师求情指出,男生父母已离异,现与祖母同住。律师呈上男生和多名亲人撰写信件,男生在信中称此次犯案令家人痛心,相当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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