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就高院“禁蒙面法”裁决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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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高院上周宣布“禁蒙面法”无效,但暂缓裁决至周五(29日),以让港府一方提出上诉。港府一方昨天(25日)就高院的判决及命令,向上诉庭提出上诉,暂时没有聆讯日期。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律政司发言人就上诉一事说,现阶段不宜评论。

根据裁决,香港高院认为,紧急法涉危害公安部分牴触了《基本法》下的宪制架权,即香港享有行政、立法、独立的司法和终审等权力,另以危害公安为由,根据《紧急法》订立的“禁蒙面法”的部分条件不符合相称性验证的标准,所以也该法裁定违宪。

港府一方早前申请在上诉有结果前,暂准相关法规有效或暂缓法庭裁决,但同样被高院驳回申请,只颁下暂缓执行令至周五。

港府在聆讯期间曾透露会就裁决上诉,理据包括高院没有考虑和平示威被骑劫的风险、《基本法》已确立特首为香港的首长,不止属香港政府的首长、当涉及暴力时,市民便不能拥有集会自由、“禁蒙面法”只属临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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