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宁被控贪污一案30日开审。李宁2014年被警方带走,至今已经被羁押五年,据报曾有中国工程院院士认为如此处置不妥。
据央视报道,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30日公开审理李宁的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李宁和中国农业大学研究员张磊利用管理课题经费的便利,自2008年7月至2012年2月期间,贪污课题科研经费共计人民币3756万余元(725.23万新币)。款项被转入李宁实际控制的公司,并投资其他多家公司。
庭审中,李宁对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辩解,张磊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据香港01报道,资料显示,李宁1962年7月9日生,是动物分子遗传育种学专家,1982年毕业于江西农业大学,曾任中国农业大学农业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
李宁2014年7月初被带走调查,中共中央纪委2014年10月10日发布中共科学技术部党组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证实李宁已被批捕。
光明网2018年6月25日发表题为《院士遭羁押超四年,审而不判不正常》的文章,文中写道,在李宁被捕四年多期间内,该案分别于2014年12月、2015年1月两次送检起诉,在2015年8月20日、21日开庭审理后,近三年时间里,再无任何下文。
文章中提到,有媒体报道说,中国工程院院士沈国舫致信媒体表示,对于李宁自2014年6月被羁押以来,多年未被宣判,“我们很多院士都认为很是不妥”。
光明网在文中写道,李宁案主要歧义在于,控方指控李宁将部分科研资金转至其任法人代表或控股的两家公司上。但控方难以否定,这两家公司都只是李宁所做项目的科研协作平台。
而且,公司所有经费都花在了研究中,并无其他业务支出。尤为重要的是,这两家公司自成立以来,从未有分过红,李宁也从未从公司领过任何报酬。
文中写道,按照国家规定,申请国家重大专项中需要产业化的项目,须有产业部门的加入且以产业部门为主。因此,李宁要么找他难以转化进程的公司,要么放弃申请项目经费,如果成立自己可控的转化公司,只要与其已有的科研项目有账目往来,就有构成贪污罪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