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版“药神”案改判 当事人郭桥期满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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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海美华门诊部走私疫苗案重审宣判,法定代表人郭桥的罪名由“销售假药罪”改判为“走私罪”,刑期大幅缩短。郭桥期今日(1月4日)期满释放,恢复自由。

据《新京报》1月4日报道,记者从郭桥辩护律师童明友处获悉,郭桥期满释放。网络将郭桥称为上海版“药神”。

法院原一审判决书显示,2015年7月至2016年11月,美华门诊部非法从新加坡的诊所采购了11种儿童用进口疫苗,共1.3万余支,其中80%为13价肺炎球菌疫苗,还包括轮状病毒疫苗、水痘疫苗、五联疫苗和六联疫苗,采购总额近千万元。

法院以销售假药罪对郭桥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罚金200万元(人民币,下同,38.76万新币),美华门诊部被判处罚金1200万元。其他三名参与疫苗销售的涉案人员胡盼盼、孙勇平等也因相同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四至六年不等,并处以罚金。

当时的情况是,中国在2014年2月到2017年3月期间,因药品审批原因中断了针对两岁以下婴幼儿的七价肺炎疫苗的进口,断供长达三年之久。

《我不是药神》2018年7月播出,长春长生狂犬病疫苗造假事件不久后被曝光。

郭桥辩护律师童明友说,《我不是药神》使得民众对假疫苗畅行无阻,真疫苗按假药定罪判刑产生比较、评论。

童明友表示,“但这对美华案件改判,没有影响。”对改判造成影响的事实是,二审期间发现了肺炎球菌疫苗断供三年;法律上的影响则是《药品管理法》修改。

中国2019年8月26日通过了修订后的《药品管理法》,未经批准进口的药品不再被列为假药。

上海市第三中院12月28日对郭桥案判决,郭桥和其余三名被告的罪名由“销售假药罪”改判为“走私罪”,刑期大幅缩短。郭桥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罚金50000元。

这是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实施后,公开的首个因“销售假药罪”获刑并迎来改判的案件。由于改判后刑期缩短,至今郭桥已被羁押满两年,今天期满释放,恢复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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