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通报六起防疫违纪履责不力问题:有人对隔离指令搞变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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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纪检委16日通报,自2019冠状病毒疫情发生以来,湖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履责不力等问题,并对其中六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据湖北纪检委官网消息,蕲春县、丹江口市、郧西县、宣恩县及利川市五个地区的八名官员被处分。

值得注意的包括,蕲春县副县长、刘河镇党委书记丁纳新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免职并被党纪立案审查。

丁纳新被指对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指令打折扣、搞变通,工作推进严重滞后,造成不良影响。

此外,丹江口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公华则被指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作风漂浮、弄虚作假,他对其包联的均州路办事处疫情防控工作不重视,底数不清,编造虚假工作日志,造成不良影响。

地处湖北西北部的郧西县有两名官员被处分,分别是政协党组书记、主席王绪桔和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郑忠坦。被党内警告的王绪桔被指不认真落实防控工作要求,不深入一线督导,防控措施浮于表面,造成不良影响。而郑忠坦则履行防控责任意识不强,工作浮于表面,仅通过电话、短信遥控联系其包保的店子镇防控工作,未到该镇实地督查,造成不良影响收到党内警告。

宣恩县椿木营乡党委书记尤浩被免职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乡长徐兆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通报指出,乡党委、政府履行属地管理责任不力,对武汉返乡人员管控不力,对群众聚集活动劝阻制止不力,辖区内发生多起群众聚集操办“白事”,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其他责任人分别受到相应处分。

利川市毛坝镇党委、政府履行疫情防控责任不力,镇党委书记刘宇被免职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镇长陈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毛坝镇党委、政府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不力,导致重点人员漏排漏报,辖区内发生多处群众聚集,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其他责任人分别受到相应处理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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