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法委:区别疫情防控中出现的犯罪 防止过度及粗暴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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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王洪祥今早(26日)在国务院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关于政法机关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情况,提出应区别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出现的犯罪,严格防止过度执法、粗暴执法。

据澎湃新闻报道,中国国务院应对2019冠状病毒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今早举行新闻发布会,王洪祥在会上介绍了由中共中央政法委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制定的《意见》。

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王洪祥指出,各地有一些企业陆续复工复产,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不同的法律问题。《意见》针对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中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执法司法问题,按照《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基本原则、基本规定进一步细化、明晰了执法司法的标准和程序,使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在法制的轨道上运行。

与此同时,针对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员工返岗就业中面临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急需的法治服务需求和保障,指导各级政法机关进一步提高政法公共服务的水平,落实利民、便民措施。 

在执法上,《意见》注重措施的正当性。王洪祥表示,《意见》强调精准执法,一手抓严厉打击,一手抓温情执法,区别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出现的严重犯罪,一般违法犯罪和企业民间发生的各类纠纷,各种不同的情况,严格执法司法政策与标准界限。该严惩的要依法从重从快惩处,该从宽的要依法从宽,该做思想工作的要多做和风细雨的思想工作,严格防止过度执法、粗暴执法,既体现严厉打击,又体现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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