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狱犯人离汉进京事件调查结果出炉 鄂监狱系统多名高层被免职

黄姓当事人抵京入住新怡家园小区。(互联网)
黄姓当事人抵京入住新怡家园小区。(互联网)

字体大小:

早前武汉女子监狱一名黄姓刑满释放人员于2月21日离开武汉,隔天抵达北京,过后被确诊感染冠病。女子被释放期间武汉依然处在封城状态,实施出入交通管制,因此她是如何能离开湖北,并进入也对疫情严防死守的北京,引起舆论关注,并反映出湖北的管制措施存在漏洞。

事件发生后,中国中央政法委批准由中国司法部牵头,联合多个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于2月27日赶赴湖北调查事件。调查组今天(2日)公布结果,认为该事件是“因失职渎职导致的严重事件,性质恶劣,影响极坏”,为北京防疫工作带来极大隐患。

据澎湃新闻报道,今年61岁的黄姓前囚犯原系湖北省宣恩县水利水产局财务股副股长兼出纳。2014年2月18日因犯贪污罪,被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服刑期间,两次减刑共14个月。刑期自2011年4月18日起至2020年2月17日止。

事发经过:隔离四天后被女儿接走

此时湖北已发生冠病疫情,黄姓当事人居住在湖北恩施的弟弟、居住北京的女儿与监狱联系黄某英刑满释放事宜,他们均表示由于交通管制等原因,不能来武汉接黄回家。此外,当事人服刑的监区有干警确诊为新冠肺炎或疑似病例,因此她也属于密切接触人员,2月17日刑满释放后,留在武汉女子监狱隔离观察。

当事人在隔离期间,监狱为她测量体温13次,其中18、19日两次体温为37.3度,属于发热状态。同时,当事人也再三找干警,要求回家。干警与其女儿联系,其女儿表示想办法解决。后干警与其女儿前夫约定于2月21日上午,由监狱将黄某英送至武汉北高速收费站口交其接走。

干警21日早上将隔离观察的当事人带到监狱门口,对其宣讲有关防疫规定,并要求其写下出狱后居家隔离14天的保证书。

过后干警带当事人乘鄂牌警车到武汉北高速收费站外广场,步行将黄送至卡口。当时,同车还有一名孝感籍刑满释放人员李某,也在该收费站交给其儿子带回孝感,目前李某及其密切接触者共四人,均在当地指定地点隔离。

此前,当事人家属已与卡口执勤公安干警说明来意,在卡口外等候。当时执勤的武汉市东西湖区公安分局长青街派出所公安干警未按要求对当事人履行查控职责,便将其放行。当事人女儿及其女儿前夫驾乘京牌私家车,于2月21日11时30分进入京港澳高速,2月22日凌晨到达北京入住新怡家园小区,24日被确诊。

联合调查组指出,事件虽然发生在武汉女子监狱,但根源在湖北省司法厅和湖北省监狱局。事件反映出湖北省司法厅领导不力,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淡薄、湖北省监狱局管理不力,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治意识严重缺失、武汉女子监狱工作不力,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混乱、武汉市东西湖区公安分局管控不力,工作态度、纪律作风不实。

湖北省监狱局负主责

调查组认为,对于事件,湖北省司法厅负领导责任,省监狱局负主要责任,武汉女子监狱负直接责任,武汉市东西湖区公安分局履行查控职责不到位,应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据《湖北日报》报道,湖北省监狱管理局3月2日下午也宣布,湖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郝爱民、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胡承浩及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张新华及刑罚执行处处长李欣四人被免职。湖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谭先振被连调查。

此外,湖北省也对此前已被免职的武汉女子监狱原党委书记、监狱长周裕坤立案审查调查;对负直接领导责任的武汉女子监狱副监狱长郭秋文及负直接责任的刑罚执行科科长汤早容予以免职并立案审查调查。

湖北省也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武汉市东西湖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尹志强予以免职并立案审查调查。其他责任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交有关单位处理。

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由贾石松接任,监狱管理局党委副书记、政治委员由董煜华接任。

LIKE我们的官方脸书网页以获取更多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