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袭环评书忘改城市名 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环评公式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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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近1.1亿元(人民币,下同,0.22亿新元)的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项目,在环境评估报告中抄袭广东湛江市项目,报告中还忘记更改地名,频频出现“湛江”字眼。

据澎湃新闻报道,深圳市交通运输局27日发布通告,表示接到网友反映,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环评报告书涉嫌抄袭,终止该工程环评报告参与公示。

记者在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官网上发现,深圳该工程的建设单位为广东省深圳航道事务中心,组织开展环评的是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环评报告中,无论是前期与各规划的符合性分析,还是施工期以及后续的营运期,却总绕不开另一个城市,广东湛江。

例如送审稿称项目建设符合《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要求,但分析得出的结论却是“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是落实湛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十三五’规划的体现”。

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推荐方案工程总投资为10988万元,建设规模为航道通航底宽145米,航线长度约11千米,其中需进行疏浚开挖的航段长度约4千米,拟申请海域使用总面积52.2456公顷,项目申请用海期限三个月。

航道工程对环境的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表现在航道疏浚作业对海域水质、海洋生态环境和海洋生物资源的影响。施工期和运营期对海洋环境的影响表现在船舶环境风险事故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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