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立法会议员无视限令酒吧聚会惹争议 辩称议员有豁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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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肆虐下,香港公民党立法会议员陈淑庄及党友林瑞华共40多人,日前到酒吧聚会,涉嫌违反“限聚令”,惹起公众关注,两人事后辩称酒吧当时没有营业属私人地方,陈淑庄事后更发声明指当时以议员身分开公务会议,可获豁免。

据《星岛日报》报道,港府发言人昨晚(4日)回应传媒查询时则表明,议员在议会以外其他场合参与或组织群组聚集,无论是否属于立法会的职能,不属此项获豁免的群组聚集;意味陈等人当晚活动有违反“限聚令”之嫌。

前特首梁振英亦质疑陈的辩解,其创办的“803基金”更公布悬红二万元,给予举报人提供有关当晚聚会的未公开证据。另有议员强调开视像会议更能防疫,质疑陈淑庄等未有尽力减低病毒传播。

有消息人士日前向《东周新闻网》爆料,指立法会议员陈淑庄及党友林瑞华等40多人,上周四(二日)深夜在深水埗大南街一家酒吧聚会,涉嫌违反禁止在公众地方进行逾四人聚集的规例,其间警方接投诉曾到场了解,陈淑庄其后被拍到似带醉乘的士离去,事件引起公众质疑。她事后发声明指当晚酒吧没有营业属私人地方,自己也以议员身分出席开会,可获豁免。

林瑞华昨回应本报查询时称,当晚与约40名酒吧业界人士开会讨论酒吧禁令,立法会议员陈淑庄在场提供支援,当时没有留意在场人士是否以四人一桌,以及是否保持适当距离,亦指曾考虑以亲身见面以外的方式开会,但因情况紧急而在酒吧会面,强调当时酒吧已关门,认为属私人地方。林又指其回应与陈淑庄前晚声明一致,即此次会面属公务会议。但有现场消息称,警员到场了解时,酒吧负责人向警员报称举行股东大会,与举行公务会议说法有异。

港府发言人昨晚则表示,《规例》的附表一列明十二项被豁免的群组聚集,其中一项为“为执行法定团体或政府咨询机构的责任而进行的群组聚集”;另一项则为对在立法会或区议会进行的程序属必要的群组聚集”。然而,立法会并非法定团体或政府咨询机构,议员在议会以外其他场合参与或组织群组聚集,不管是否属于立法会的职能,亦不属此项获豁免的群组聚集。

此外,发言人还表示,如在当时情况下,公众人士仍有可能进入酒吧范围,该酒吧即可能符合公众地方的定义,有关的规例亦对其适用。

前特首梁振英昨晚在facebook代表“803基金”就事件悬红,不开名暗批陈淑庄等人“罔顾传播疫症风险,并涉嫌违反《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组聚集)规例》,任何人如能提供当时聚集而未经公开的短片、照片或聚集者姓名可各得两万元”,并留下联络方法。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葛珮帆表示,立法会议员作为一个公众人物,在抗疫关键时期应以身作则,尽量减低社区爆发风险,并强调市面有不少视像会议程式,疫情下国家元首都利用科技远距离开会,不但符合卫生,而且亦可处理公务,质疑陈淑庄没必要聚众开会,未有尽力减低病毒传播风险。

网媒《巴士的报》引述一名法律界人士指,涉事酒吧当晚是“半拉闸”(半关门),但其他人稍一低头就可以入内,质疑并非“关门聚会”,而且警方查案时未必立即拘捕,到场调查后隔一段时间才起诉亦是常见事情,当场没有拘捕不等于他们没有违法,质疑他们发出噪音扰民,同时违反“限聚令”。

本身是火锅店老板的林瑞华,去年牵头成立中小企食店联盟,并组织民间登记队,派出百名义工走访18区,呼吁食店登记成饮食界选民,剑指立法会饮食界功能界别,今年一月更加入公民党,有意得到对方支持参选,挑战现任业界代表张宇人。林瑞华最近经常和陈淑庄“拍住上”,四出活动争取支持,日前他们反对政府早前提出的“禁酒令”,图抢酒吧选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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