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将腹泻症状纳入冠病通报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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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今日(5日)宣布,由于近日2019冠状病毒疾病确诊个案有腹泻症状者明显增多,决定将腹泻列入通报定义,若有腹泻且有相关旅游史、接触史者,应纳入采检。

据香港中通社报道,指挥中心当天下午在记者会上表示,专家小组日前召集会议,讨论确诊冠病者腹泻症状是否纳入通报定义。

指挥中心解释,3月31日前,台湾322例新冠肺炎确诊者中,仅19例出现腹泻症状,占6%,确诊者主要症状还是以发烧、咳嗽居多。但从4月1日至4月3日起确诊的26人中,就有五人有腹泻,占19%,比先前的占比高出许多。

此外,确诊者中出现嗅觉、味觉丧失症状的人数也有增加。3月24日前,216名确诊者中,仅五人有味嗅觉丧失问题,占2.3%。但3月25日至4月3日确诊的132人中,就有29人出现味觉或嗅觉丧失,占22%。

指挥中心表示,腹泻和味觉、嗅觉丧失都列入通报定义,但因腹泻者相当多,必须搭配有相关旅游史和接触史才需采检,味觉和嗅觉丧失者相对少数,可循社区扩大采检管道,有症状就可采检。

此外,当局拟制定弹性上班制度,让上下班错峰进行,会在近日讨论后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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