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方安生:中联办与香港非隶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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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香港中联办周一(21日)表示完全有权力、有责任对香港事务行使监督权,香港前政务司长陈方安生今天回应称,中联办的监督权之说无中生有,强调该说法超越当年中联办成立时中央赋予其职权范围。

据《明报》报道,陈方安生认为,中联办与香港特区并非隸属关系,呼吁港澳办及中联办克制,信任特区政府管治团队及公务员,以避免予人“治港太上皇”的观感。

陈方安生表示,《香港基本法》第22条是落实“一国两制”的关键条文,清楚约束中央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无一部门例外。她对此强调,两办肯定受《基本法》第22条规管。

她进一步说,回顾2000年1月新华社香港分社易名中联办时,国务院曾发公告,列出中联办的五个职能,但当中未有提及对香港有监督权;公告并强调中联办及其人员“将严格遵守《基本法》和当地的法律,依法履行职责”。

此外,时任中联办主任姜恩柱当时也指出,中联办与香港特区并非隸属关系,不会干预香港自治范围内的事务。

港澳办及中联办上周发声谴责香港反对派议员后,引发关于中联办是否受《基本法》第22条约束的争议。

港澳办随后在21日连发三稿。当中指出尽管《基本法》没对中联办的设置和法律地位予以明文规定,但中联办是中央政府的派出机构,负责代表中央处理香港有关事务,完全有权力、有责任行使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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