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黑社会团伙1980年代末起犯案 组织者之一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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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南一支黑社会团伙被指从上个世纪80年代末起犯下多起违法活动,监察机关至今对109人立案审查调查,组织者之一黄鸿发也被法庭判处死刑。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今天(12日)发布的消息,黄氏家族恶势力团伙从上个世纪80年代末开始在海南昌江“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逐渐树立强势地位”。之后,一支以黄氏家族宗亲势力为纽带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1995年正式形成。

组织被指通过开设赌场、非法采矿、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大肆敛财,对十多个行业、领域形成非法控制或重大影响。

组织也被指利用在当地的强势地位,以商养黑、以黑护商,通过若干经济实体牟取巨额非法利益20余亿元(人民币,4亿多新元),用于支持组织的运行、发展。

为寻求非法保护,组织也以非法收益为诱饵,引诱、拉拢、收买当地多名中共和政府机关及政法部门领导干部充当“保护伞”。

随着对当地政治生态渗透程度的加深,黄鸿发逐渐成为昌江的非法权威,从基层开始扶持、培植官员,甚至有的公职人员也是该犯罪团伙的骨干成员。

针对黄鸿发黑社会性质组织,海南省纪委监委成立专案组,同步查处公职人员充当该组织“保护伞”问题。曾先后担任过昌江县公安局局长的陈小明、王雄进、麦宏章,以及昌江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郭祥理,昌江县委原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邓敏,昌江县原副县长周开东等一批党员干部被调查处理。

另据新华网和海南网报道,海南省公安厅去年2月通报,他们侦破了一起涉及黄鸿发黑恶犯罪团伙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涉案人数最多、牵扯范围也最广。

海南省法院今年1月以犯下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等多项罪名,判处黄鸿发死刑。另一名组织者黄鸿明则被判死缓判。187人也被判有期徒刑。黄鸿发等82人随后提出上诉,法院3月裁定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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