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大法官宣告通奸罪违宪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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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大法官今天(29日)就一起释宪案宣告通奸罪违宪失效,终结85年来的通奸罪刑罚。

据台湾《自由时报》和《联合报》报道,19名法官及六位通奸罪当事人认为,两个与通奸罪有关的条文违反宪法比例及平等原则,声请释宪。

大法官解释,两个条文分别违反性自主权及比例原则,以及违反平等原则,均违宪,所以变更18年前所作出的解释,法令也从即日起失去效力。

大法官在2002年认为,婚姻与家庭为社会形成、发展的基础,受宪法制度性保障,选稿刑法通奸罪条文合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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