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倡修例 要求港府高层官员弃外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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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总统特朗普昨天宣布制裁中港官员后,香港官员的国籍备受关注。有香港学者认为,目前除了主要港府官员要放弃外国国籍,也建议处长和助理处长级别的官员应放弃。

根据香港《基本法》第61条,香港主要官员由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满15年,并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別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但过去政府曾指,主要官员是包括司长、局长及纪律部队的首长,而副局长、政治助理则没有要求放弃任何外国永久居留权的规定。

据香港东网报道,香港理工大学专业及持续教育学院讲师陈伟强认为,由于港府高层官员长期享受高薪厚禄,因此要求他们放弃外国国籍,能确保他们忠于自己的国家。对此,他建议政府应修例处理。

他进一步表示,这些要放弃外国国籍的高层官员不仅限于司长、局长,处长、助理处长和常任秘书长等级别的官员也应该要放弃。此外,他们的政治背景审查方面要弄清楚,否则会出现利益冲突。

翻查特首、三名司长、13名局长及行会非官守成员当中,只有民政事务局局长徐英伟过往曾持加拿大护照。不过,他于2008年出任民政事务局局长政治助理时,已申请放弃加拿大护照。

报道称,虽然港府未有规定列明,但有多位现任副局长和政治助理,在上任前都主动放弃外国居留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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