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人士:泛民反对香港国安法将失参选立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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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全国侨联副主席卢文端撰文指出,有意参选香港立法会选举的泛民主派人士,不可反对香港国安法,否则将会被取消参选资格。

也是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香港总会理事长的卢文端,今天在《明报》提出上述观点。

他表示,香港国安法是由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全国人大决定制定的法律,具有不可挑战的地位和权威;参选立法会的人如果公开反对,“当然不能算是拥护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因为这样做不仅违反国家的宪制性法律,而且还直接违反了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香港特別行政区的法律规定,选举主任可以依法取消其参选资格(DQ)。

2018年立法会港岛区及新界东补选,香港众志的的周庭及刘颕匡遭选举主任DQ,原因是他们“并非真心及真诚拥护《基本法》及保证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別行政区”。

卢文端表示,香港社会虽然可以容许表达反对香港国安法的态度,但并不等于说参选立法会的人可以这样做,“这个界限必须划清楚”。他并强调,北京及特区政府不可能因此举激化社会更大反抗而退让。

“有人威胁说,如果中央和特区政府以反对香港国安法为由,大举DQ泛民参选人,将会激起社会更大的反抗。这个带有恐吓性的说法,对中央和特区政府影响不大。试想,中央决定制定香港国安法,在海内外引起的反弹还不大吗?”

香港泛民主派正聚焦来临9月的立法会选举,务求争取到“35+”,实现立法会过半数议席。但早前就有亲北京人士认为,如果有人反对香港国安法,就应该被取消议员资格,令外界担心将重演DQ的事件。

卢文端还指出,香港过去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论大行其道,其中一个原因在于泛民主派的代表人物,可以在立法会选举中堂而皇之公开打出反对维护国家安全的主张,并在进入议会后对维护国家安全肆意攻击,这让香港人以为在香港发表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论“名正言顺、正当合理”。

对此,他表示北京制定香港国安法后,香港必须剥去反对维护国家安全言论的“正当性”,包括首先必须在议会建制层面釜底抽薪,坚决依法禁止反对维护国家安全的人参选立法会。

“泛民中有意参选的人担心公开反对国安法可能影响参选立法会资格,恰恰说明他们理解其中的道理,希望他们好自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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