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制裁影响?邓炳强个人房产转至中银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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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务处处长邓炳强个人持有的南区置富花园单位,被发现已由汇丰银行转按至中银香港。

据香港01报道,香港土地注册处周二(18日)的最新注册资料显示,邓炳强以个人名义持有的置业花园单位,于8月4日向汇丰银行还清按揭,并于同日向中银香港承按,外界无法得悉按揭金额。文件于本周一(17日)向土地注册处申请登记。

邓炳强于2017年3月以625万元(港元,下同,110.11万亿港元)购入该置富花园的单位,一直由汇丰银行承按。该单位两房一厅,享有部分海景,现市值约升至680万元。据了解,邓于去年底曾申报该单位属自用。

美国财政部8月7日公布,将邓炳强等11名中国及香港官员列入制裁名单,禁止商业及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与他们生意往来,并要求冻结属于他们的相关资产。

香港大部份银行都一直跟随美国制裁名单行事。当中汇丰的制裁政策声明注明,该银行会按美国制裁名单筛查顾客的交易,并会拒绝相关交易。不过,未知今次是邓炳强主动将物业转按,抑或是在被要求还款下,转按中银香港。

警方发言人回应说,上述单位属处长自用,是处长于制裁前的消费决定,与制裁无关,重申处长认为维护国家安全是他的荣誉,制裁对他属微不足道。汇丰发言人不评论事件。

多名香港银行合规业内人士分析,美国财政部的制裁在港并无法定权力,因此如果交易不涉美国元素,例如美元、 在美资产、美籍人士或美国机构,香港银行理论上无需执行措施。

不过,美国的制裁亦禁止海外机构与受制裁人士进行“重大交易”,以及任何涉及美国元素的交易。此两道“红线”并无清晰定义,需交由美国法庭裁定。过往不少海外金融机构因曾在不同情况下触及制裁“红线”,令自身成为美国二级制裁对象,或被罚巨款,因此这些机构如继续与受制裁人士有业务往来,有机会中招。

据美国《香港自治法案》,针对海外金融机构的二级制裁措施,可包括被禁止兑换美元、与任何美国机构进行借贷,或交易。合规业内人士估计,银行最终或因不愿冒“踩界”风险,而主动要求终止客户关系,而非直接执行制裁内容。

邓炳强之前接受访问时透露,自己在美国并没有资产,而制裁并没有影响到家人,“可能有些银行服务会不方便”。

《经济日报》本周刊出邓炳强专访,他承认被局部暂停银行服务但称影响微不足道,该报道写道,“邓炳强称至今仅被局部暂停银行服务,虽感不便,但对比维护国家安全,这显然微不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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