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立会罪成 港本土派梁颂恒上诉失败即时服刑

香港青年新政召集人梁颂恒四年前触犯的一项非法集结罪,今天被香港高院驳回上诉,即时入狱四周。(梁颂恒面簿)
香港青年新政召集人梁颂恒四年前触犯的一项非法集结罪,今天被香港高院驳回上诉,即时入狱四周。(梁颂恒面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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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青年新政召集人梁颂恒因于2016年伙同他人冲击香港立法会会议室,被裁定参与非法集结罪成,并被判实时监禁四周。他此前进行上诉,但今天被香港高院原讼庭驳回,因此须即时入狱服刑。

综合《星岛日报》、“东网”等报道,原讼庭法官陈嘉信认为此前定罪并无不稳妥之处,刑罚也并非明显过重,于是驳回梁颂恒上诉申请。不过,代表梁颂恒的大律师郭憬宪声称,打算上诉至终审法院。

报道称,梁颂恒闻判前在庭外受访时表示,对判决没有太大信心,“有即时入狱的心理准备”。他说,一旦上诉被驳回,也不会申请保释,但会向上级法院再申请上诉。

他形容,本案检控荒谬,“立法会议员在立法会会议室里(被控)非法集结,听了都觉得荒谬”。

青年新政是“占中”运动后成立的民间组织,核心人物有梁颂恒和游蕙祯。由于青年新政主张“香港民族自决”,又表示反对香港“中国化”,被视为“港独”组织。

梁颂恒及游蕙祯在2016年当选立法会议员,但两人因宣誓风波被拒进入立法会会议厅。之后,他们与三名助理强行进入会议厅宣誓,不过被捕和起诉;这五人在2018年被裁定非法集结罪成,被判囚四周。游蕙祯在2019年已宣布退出青年新政。

当年,“梁游宣誓”事件惊动了北京。随后,中国全国人大常委审议通过对于《基本法》104条的解释文本、《基本法》第104条所规定的效忠宣誓,是参选或者出任该条文所列公职人员的法定内容,是必须符合的法定条件和要求;宣誓必须准确、庄重、完整,不得拒绝或者变相拒绝、宣誓被认定无效之后,不得再被安排重新宣誓、宣誓人作虚假宣誓或者在宣誓之后从事背誓言行的,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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