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律师引述看守所人员称 被拘港人或涉组织偷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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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媒体报道,有中国大陆律师处理有关港人涉嫌非法入境大陆水域被拘留的案件,而这名律师也引述看守所人员透露,当事人有可能涉嫌组织他人偷渡。

据香港电台昨天(5日)报道,这名律师卢思位受被拘留者家属的委托处理这起案件,前天到深圳盐田看守所要求与当事人见面,但被拒绝会见。

卢思位称,看守所警员指他没有公证书,不能核实委托人、即当事人家属的真实身份,但卢思位指在中国大陆刑事诉讼案件方面,律师不需要提供公证书。

卢思位认为,这一次本来是大陆展示依法办事的好机会,但当局目前的做法欠缺法律依据。

他引述看守所人员透露,他的当事人有可能涉嫌组织他人偷渡,罪状比起原本的偷渡罪更严重。偷渡罪被告通常会被判处一年以下的监禁,但组织他人偷渡罪则可以判监两年至七年。

报道称,其他被关押港人的家属都委托大陆律师,但全部被看守所以同一理由拒绝安排会面。

这12名香港人上个月底乘搭快艇,打算从香港潜逃时,被大陆海警截获。

香港保安局证实,警务处已从大陆方面接获有关12名香港居民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通报,这12人的年龄介于16至3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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