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民警盗用涉案当事人微信消费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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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宜春市奉新县公安局一名民警盗用涉案当事人微信消费,涉嫌犯罪,已由当地公安局立案侦查,目前该警官已被刑事拘留。

据上游新闻报道,被盗刷的当事人在去年8月28日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奉新县公安局拘留,并扣押了其本人身份证、手机等私人物品。

发现微信被盗刷的是当事人的女儿,“我妈妈是2015年退休的,每月14日会收到养老金打款1077.23元(人民币,下同,215新元),退休之后,我们不定期会去看养老金是否到账。到今年5月31日,我们去查养老保险的钱,结果余额为零,一分都没有了。”

当事人女儿说,发现异常后家人立即报警。报案不久,公安人员答复称,卡里的钱已经转在其微信零钱包中,没有丢失,拒绝立案,且也不愿意出具不立案的通知书。

当事人家属今年6月在准备存钱支付每年的人身保险时发现,其工行卡里的钱也被盗用,便立即进行了查询,发现该卡被盗取4661.64元,并当即电话向奉新县刑侦队报案。家属7月又发现另外一张用于归还车贷的农行卡被盗取了8383.31元。并于次日向奉新公安局刑侦大队报案。

奉新公安局刑侦队直到7月27日回复电话称,他们当时侦察方向出现了错误。查实后发现是他们内部管理出现了问题,相关问题已经移交了纪委,让家属以后跟纪委联系。

当事人女儿说,从去年10月24日至今年6月6日,其母微信绑定的四张银行卡被盗金额总计为66401.95元,四笔被盗金额分别为53356元、4661.64元、1元以及8383.31元。其中被盗金额最多的建设银行卡系其母亲的养老金卡。

当事人家属通过支付记录查询到了多笔消费记录。其中一笔消费明细显示,今年3月2日,有人用其微信支付消费,购买了八包卫生巾、11包鲜奶、生菜、无水黄牛肉等商品,合计消费246.4元。类似的消费还有很多次。

奉新县副县长、公安局长昨天受访时说,“这件事已经过去一段时间了,当时接到反映就移交给了纪委监委。后来经过研究讨论,我们现在是已经在依法处理,到时候会有一个统一的说法,不会遮丑不会护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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