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安局长李家超日前接受访问时,形容《香港国安法》订立是由“由乱到治的过程”,在国安法实施后,勾结外部势力的行为减少许多。


根据《明报》报道,李家超接受凤凰卫视专访时表示,“以前参与勾结外部势力同盟的人,有些就退场、退休、停止运作、解散组织”,证明他们以往做的事就是国安法针对的行为。不过,他未透露香港警察国安处的人手数目。


李家超说,去年6月起发现许多爆炸案、搜获的子弹数量非常多,有案件是“家庭式子弹制造工厂”,“在自己的住所里面尝试制造子弹”。


李家超还说,警队处理逾10多个月的暴力行为,香港没有人因执法死亡,而外国的每一次都有。他称,这客观比较就知道香港警队有关执法都克制有效且恰当。他认为,没有人因为执法严重受伤的成绩,没有一个地方可以做到这个程度。


被问到知道中央制定香港国安法的感受,李家超说非常高兴,因香港有法律漏洞。他形容,中央制定港区国安法“很客气”、对香港整体“有关爱的心”,因为没谈追溯力,是很科学的;只是针对香港具体情况,制定四个罪行。


李家超说,若网络资讯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行,警务处长向他申请,经他批准就可要求移除资讯,他说目前已有案例。


至于执法,李家超称,港英时代的政治部很多不依规矩做事,甚至有人直接失踪,也没有透明度。他说,警队国安处一定要依法办事,《基本法》对政府如何使用权力都有限制,并保障所有香港居民、组织享有的合法权利和自由。


李家超认为,国安法落实,香港履行《基本法》23条立法会更顺畅,因国安法案件在法院审判了,大家都看到成果、社会太平,“23条立法可能就不再被妖魔化,有更理性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