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部11月起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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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部通报,决定从今年11月1日起,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并简化到海外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及资格认证程序;《证明》取消后,相关部门和单位可根据需要,通过留学人员提供的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录取材料、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等,确认留学生的身份和学历。

中国教育部今天透过官方微博发布上述消息。

通报也说,自10月1日起,中国所有驻外使领馆不再受理《证明》的申请,但在9月30日或之前的申请不受影响。使领馆在措施实施前已受理颁发的《证明》仍然有效。

在此项安排实施前,中国大部分机构都不会直接承认留学生在国外取得的学历及资格。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中国留学生在中国就业、升学、落户、申请各类科研基金等的重要依据。根据中国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的规定,限发给在国外正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学习、学术访问,并且连续在外居住六个月以上的即将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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