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立法院同意 续押苏震清等三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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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方法院早前认定涉贪立委苏震清、陈超明、廖国栋有羁押禁见必要,已函请立法院许可。立法院今早经过朝野协商,各党团同意列入院会临时报告事项,并在院会中予以许可羁押。

此案是台湾立法院1992年全面改选后,首次有立委因贪污被羁押、起诉。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规定,立法委员除现行犯外,在会期中,非经立法院许可,不得逮捕或拘禁。

综合《联合报》、《中国时报》等台媒报道,台北地院审理立委涉贪案移审庭,今天凌晨认定民进党立委苏震清、国民党立委陈超明、廖国栋有羁押禁见必要,函请立法院许可,由法警亲赴立法院送达。

随后,立法院长游锡堃今早召集朝野党团协商,并一致许可苏震清、廖国栋及陈超明三名现任立委续押。

台北地方检察署昨天依贪污等罪,起诉执政的民进党立委苏震清、在野的国民党立委廖国栋、陈超明、时代力量前立委徐永明、无党籍立委赵正宇,以及太平洋流通(太流)前董事长李恆隆和立委助理等12人。

检方在起诉书中痛斥苏震清等立委身居庙堂高位、手执立法权牛耳,却自2012年起至2020年遭逮捕时自甘堕落,沦为李恆隆以金钱豢养的家臣,肆无忌惮假行使立委职权威势,处心积虑谋求李一人最大利益,建议法院从重量刑。

检方在起诉书中指出,李恆隆透过统领百货总经理翁华利和“白手套”郭克铭等人,行贿苏震清2580万元(新台币,下同,121万新元)、廖国栋790万元、陈超明100万元;对台湾经济部施压,欲修改公司法第九条第四项条文,夺回SOGO百货经营权。

徐永明帮李恆隆召开公听会、发文向经济部官员施压,但担心得罪远东集团董事长徐旭东,仅出席五分钟就离场。会后双方对如何交付贿款联系出问题,徐尚未取得款项,但检方认定构成期约贿赂。李恆隆也曾交付款项给民进党前立委陈唐山,但检方认为此与陈唐山职务上行为无对价关系,不涉贪污罪责。

检方指出,廖国栋、陈超明和徐永明等身为立法委员,明知太流经营权之争与新加坡天义公司等全然无涉,且台新签订“台星经济伙伴协定”(新加坡称新台经济伙伴协议)(ASTEP)原意在促进双方贸易自由化等,李恆隆将其名下太流公司股权移转予天义公司别有用心。立委为李谋私,欲借公听会等方式将太流经营权之争透过ASTEP诉诸国际仲裁,将司法问题政治化,强将台湾无端卷入国际纠纷,罔顾政治操作,将对台湾原已严峻的国际参与处境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朝野两大政党昨天均表示,涉案立委已被停权,等候司法审判结果。时代力量对前党主席徐永明被起诉,深感沉重与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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