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郑:12港人先在其他地方接受法律程序是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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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首林郑月娥认为,在中国大陆被扣留的12名香港人在港涉嫌犯下严重罪行,保释期间潜逃,然后在境外涉及其他罪行,所以先在其他地方接受法律程序是公平合理的。

据香港01报道,林郑月娥今天(22日)在记者会上说,港府会尽量安排这12人回港,即使他们在香港是疑犯,也会提供相应协助。

此外,入境处及驻广东经贸办,也联络上他们的家属,看有什么能协助。据林郑月娥昨天与入境处处长联络所知,12人的家属都已向入境处求助,港府会继续留意。

林郑提到,香港在去年尝试修订《逃犯条例》期间,已向中国中央政府表达保障人权相关的关注,获得正面回应,但修例未能完成,所以没有法律基础去完成保障港人人权的工作,所以只能按刑事通报机制行事,当有港人在内地被扣时,港府会收到通知。

她强调,港府会向相关港人提供协助,入境事务处也会与港人家属接触,并向中国大陆当局转达家属的要求,而港府要尊重现有机制及其他司法管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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