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再度开腔撑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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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舆论对近期法院的裁决出现各种评论、意见及批评,香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今天发表声明强调,法官的宪制职责不包括对政治问题或争议作出裁决,同时法官必须不受任何性质的政治考虑所影响。

这是继7月初就《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的任命后,马道立再次开腔。

综合香港电台、路透社等报道,马道立在声明中说,社会对近期法院的裁决出现各种评论、意见及批评,特别是针对裁判法院级别,涉及被告人是否被定罪和是否获准保释的决定,司法机构希望向社会大众重申指导香港司法工作的一些基本及重要的原则。

他并说:“法院及法官诚然可以被批评,但批评必须有理可据、理由充分及恰当地提出,否则会损害公众对司法的信心,最终危害香港的法治。司法机构及其职能绝对不应该被政治化。”。

马道立在5月曾发表声明说,法官及司法人员不应在社会争议议题表态,否则会削弱公众对司法机构的独立运作及公正的信心及观感。

他强调,《基本法》确保法院行使独立的司法权力,明文说明法院独立进行审判,不受任何干涉,当中涵盖公平和公正的基本概念,而法官的宪制规定职责是,在行使司法权力时,以法律为依据,别无其他考虑。

换言之,法院作出裁决或处理案件时,不能出现实际或观感上的偏颇。法院向来只遵照法律作出裁决及处理案件,不会考虑任何外来因素。“再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人可凌驾于法律之上。法官有宪制职责,无惧无偏地执行司法工作。”

他并指出,必须紧记的是一些处理刑事案件的基本原则。其中首要的是公平审讯的要求。其他的原则包括:无罪假定、法庭必须在控方已履行其举证责任至毫无合理疑点的标准才可定罪的规定,以及上诉的权利。

声明中特别提及保释、判刑、上诉及覆核这些议题。这些议题亦是刑事案件中引来评论、意见及批评的几个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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